眼见两名同伴身死,长官也被打倒,栈道上的最后一名步枪手本能地后退,被狼人甩动手臂砸了下去,头朝下地撞向地面,一声骨裂声后再没有动弹了。搜索本文首发: 如文小说网 ruwen.netn
红发的战士长官爬起来的时候,他的三名得利手下已经全部死去,他红着眼睛扫视四周,正看见克雷顿无所事事,他吐了口唾沫怒吼:n“拉维因,为什么你只是看着?难道你叛变了吗?”n他没有看到自己楼下的属下的战斗情况,但这一嗓子着实帮了他们很大的忙——狼人中的一个凭超凡的听觉在战斗声中探听到了他对“爱德华兹”的称呼,立刻意识到端倪。n然而在战斗中分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下一秒,这头巨狼的一条前腿被使用银弹的霰弹枪轰烂了一半,巨大的身体难以维持平衡,斜冲向一旁的货物堆,在撞破了一堆板条货箱后被它们的残骸掩盖起来。n这为仓库的守卫打开了局面,他们一有机会就向光源靠拢,专心致志防备最后两头还能发动进攻的狼人,接着安排轮番射击,接连的枪火覆盖让狼人们一时间没有机会再做杀伤。n与地面的优势不同,头顶的栈道上,出身自暗月洗礼的狂狼趁着红发主管分神的间隙直扑过去。n人们通常将超凡者划分为七种层次,但这并不能完全阐述现实的区别,要论实际能力算法更加复杂。n正比如同层次的人类战士与变形者做比较,眼下这位红发主管就和做对手的狼人用上述算法看待应当属于同一层次,大概是骑士水准。n在白天,这个战士徒手相搏可以战胜不能变形的狼人,但到了晚上,若无外物辅助,他败亡的概率是百分之百,而即使有着盔甲和武器协助,他也要陷入苦战才能博得不超过半数的胜机。n而现在就是晚上。n这头狼人身材比起克雷顿可以说是瘦小,但也已经超越了人类应有的体型,红发主管在它的身上留下了一道半尺长的创伤,却因为并非要害部位,它还能继续战斗。n尖利的啸吼又一次在仓库里炸响。n它猛地跃起,以腰部被刺刀贯穿为代价将战士压倒在地,身下的铁丝网地面阵阵作响,随后连续挥舞双爪撕扯对方的胸口,利爪在金属上留下一道道划痕,战士则抬起双手护住头脸,用钢铁臂甲挡住一连串致命的袭击,又瞅准时机一拳打在狼人的鼻子上,鲜血从它的鼻子和嘴巴里流出来。n克雷顿看着这出打斗,这头狼人的眼神很熟悉,那是因疼痛受激后的疯狂,依照过去的经验,他知道接下来大概会发生什么。n失去了武器,红发战士即使还能还手,最终也必败无疑,它会杀了这个男人,然后吃了他。n但克雷顿没有丝毫不适,也不打算去主动制止。n真奇怪啊...他心想。n事到临头,克雷顿还是会疑惑自己到底算是哪一边的。n若他是狼人,那为何要坚持留下来和孔里奥奈作对?金杰和埃德加的仇不该由他来报,按照理性考虑,他现在就该回到安全的地方休养生息。n若他是人类,那他就应该认同圣心友爱会排除异己的做法,即使他们要对付萨沙市长老会,他也大可以直接搬家,远离纷争。n他曾告诉自己的挚友诺里斯,人有两条腿,但只能走一边,现在轮到他自己选择了。n克雷顿好像该认同作为狼人的自己,但这个“自己”诞生尚未多久,而如果作为人类,人类克雷顿又该是什么样的人呢?n农民?老实说,他不愿意再做农民,那意味着任人摆布。n士兵?他自己都瞧不起那段时期的自己,他所拥有的天赋才华也因为战场而失去。n古董商人?这更是克雷顿人生中最无聊的一段生涯。n即使不谈实际的经历,克雷顿也无法断言自己是什么样的人。n他并非嫉恶如仇,但也绝非恶贯满盈之辈,看见富人不会卑躬屈膝,但面对穷人也无动于衷,自身更是不认为自己属于任一类别。n他没有固定的道德准则,只按心头一时出现的悸动行事,所以单纯的善恶也不能概括他。n而当所有的过去都被否决,连种族都遭到更换,克雷顿不得不再次扪心自问:n“我到底算什么?”n原来的克雷顿似乎在某一个难以察觉的瞬间死去了,现在的他只是一具失去灵魂的空壳,按照生前的惯性在行动,保守而封闭,并且无欲无求,似乎正如戴斯·琼拉德所言,他成了个狼人苦修士。n在唐娜来到萨沙市之后,他有一段时间以为自己找到了新生活的希望,但这只是个错觉,那个傻乎乎的女孩虽然很能逗他开心,却不能让他找到自己是谁。n“喝啊!”